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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盟史,傳薪火,迎接民盟十三大丨記民盟二大
2022-12-04 14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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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6年2月9日至20日,中國民主同盟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。本次大會共有代表348人。大會著重討論了知識分子問題。代表們認真學習并討論了《關于知識分子問題的報告》,表示擁護中共實行知識分子的新政策,認同民盟作為知識分子政黨肩負著的歷史重任。
大會提出“一切為了社會主義”是盟的總方針、總任務,強調“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”,民盟的作用就是“協助黨、貫徹黨對知識分子團結、教育、改造的政策”。中心任務有四項:督促和幫助盟員及所聯系的群眾發揮潛力,搞好崗位工作;提高覺悟,進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;加強團結,協助黨政,改進各方面關系;聯系群眾,加強人民民主統一戰線,為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服務。
大會通過了修改盟章的決議。盟章修正草案在大會前就發給各地方組織進行廣泛的民主討論,這在民盟歷史上還是第一次。修改后的盟章,規定民盟的性質為“中國人民民主統一戰線中的一個民主黨派”,明確了民盟的性質由過去的“新民主主義政黨”轉變為“為社會主義服務”的政黨。關于“盟的政治綱領”,改為“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總綱為政治綱領”。盟章還規定:“本盟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全力貫徹憲法的實施,忠于以工人階級為領導、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制度”;成員“主要是從事文化教育工作的中上層知識分子”。此外,關于各級組織名稱問題,因總支部已經撤銷,為劃一起見,各級組織名稱一律改稱中央、地方各級委員會,區分部改稱支部。
大會選舉產生中央委員144名,候補中央委員41名。此前,民盟中央主席張瀾于1955年2月9日逝世,2月10日民盟中常會臨時擴大會議推舉沈鈞儒為代理主席。在1956年2月21日舉行的民盟二屆一中全會上,沈鈞儒正式當選為民盟中央主席;章伯鈞、羅隆基、馬敘倫、史良、高崇民當選為副主席。會議還選出了中央常務委員會委員33人:馬哲民、鄧初民、葉篤義、丘哲、華羅庚、劉清揚、許杰、許廣平、李文宜、李相符、楊明軒、吳晗、辛志超、閔剛侯、沈志遠、陳望道、周新民、周鯨文、胡愈之、費孝通、錢端升、徐壽軒、郭則沉、郭翹然、黃炎培、黃藥眠、薩空了、彭澤民、韓兆鶚、曾昭掄、楚圖南、潘大逵、潘光旦。
(原題為《學盟史,傳薪火,迎接民盟十三大 | 民盟二大》)

民盟二大代表合影(局部)
沈鈞儒在大會開幕詞中號召全盟同志“發揮潛力、提高覺悟、加強團結、聯系群眾”,在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事業中起更大的作用。章伯鈞作《全盟更緊密地團結起來,充分發揮知識分子的積極性和創造性,努力改造自己,為完成偉大的社會主義革命事業而奮斗》的盟務報告。史良致閉幕詞。大會提出“一切為了社會主義”是盟的總方針、總任務,強調“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”,民盟的作用就是“協助黨、貫徹黨對知識分子團結、教育、改造的政策”。中心任務有四項:督促和幫助盟員及所聯系的群眾發揮潛力,搞好崗位工作;提高覺悟,進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;加強團結,協助黨政,改進各方面關系;聯系群眾,加強人民民主統一戰線,為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服務。
大會通過了修改盟章的決議。盟章修正草案在大會前就發給各地方組織進行廣泛的民主討論,這在民盟歷史上還是第一次。修改后的盟章,規定民盟的性質為“中國人民民主統一戰線中的一個民主黨派”,明確了民盟的性質由過去的“新民主主義政黨”轉變為“為社會主義服務”的政黨。關于“盟的政治綱領”,改為“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總綱為政治綱領”。盟章還規定:“本盟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全力貫徹憲法的實施,忠于以工人階級為領導、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制度”;成員“主要是從事文化教育工作的中上層知識分子”。此外,關于各級組織名稱問題,因總支部已經撤銷,為劃一起見,各級組織名稱一律改稱中央、地方各級委員會,區分部改稱支部。
大會選舉產生中央委員144名,候補中央委員41名。此前,民盟中央主席張瀾于1955年2月9日逝世,2月10日民盟中常會臨時擴大會議推舉沈鈞儒為代理主席。在1956年2月21日舉行的民盟二屆一中全會上,沈鈞儒正式當選為民盟中央主席;章伯鈞、羅隆基、馬敘倫、史良、高崇民當選為副主席。會議還選出了中央常務委員會委員33人:馬哲民、鄧初民、葉篤義、丘哲、華羅庚、劉清揚、許杰、許廣平、李文宜、李相符、楊明軒、吳晗、辛志超、閔剛侯、沈志遠、陳望道、周新民、周鯨文、胡愈之、費孝通、錢端升、徐壽軒、郭則沉、郭翹然、黃炎培、黃藥眠、薩空了、彭澤民、韓兆鶚、曾昭掄、楚圖南、潘大逵、潘光旦。
(原題為《學盟史,傳薪火,迎接民盟十三大 | 民盟二大》)
責任編輯:張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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